代办变更、注销、登记

一、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二、收费标准:开业登记费300元;变更登记费100元(价费字(92)414号,财综字(99)1707号,浙财综字(2002)79号)
三、合伙企业变更须提交材料:
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4、根据变更范围提交相应材料
(1)名称变更: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先行变更前置许可证的名称
(2)地址变更:提交租房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
(3)经营范围变更:涉及前置审批的提交有效的前置许可证或审批文件
(4)企业合伙人、出资权属变更:提交出资权属转让协议、新合伙投资人身份证明,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先行变更前置许可证负责人姓名
5、提交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变更名称的需交回原企业印章)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合伙企业注销须提交的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印章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